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人民政府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卫建业务窗口19号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无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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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卫建业务窗口19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241省道与文馨街交叉路口北180米路西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05号 电话:0531-7651133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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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人口监测统计服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卫函〔2022〕34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服务管理内容 (一)建立已婚和有生育现象的育龄人群电子档案。(二)上报婚姻、生育(收养)、避孕、迁移、流动、奖扶、特扶、死亡等变动信息。(三)办理生育登记。(四)开展人口监测。四、服务管理地 常住人口以乡镇(街道)为区域,流动人口以县(市、区)为区域界定职责。育龄妇女单位、常住地或户籍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服务管理地。(一)服务管理地发生变化的,由现管理地(迁入地)进行网上变更,补充完善信息并落实服务管理责任。(二)跨省迁出人员常住地不变的,仍由原服务管理地进行统计管理;其他的由原服务管理地变更,不再进行服务管理。(三)跨省迁入人员,由常住地纳入服务管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人口监测统计服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卫函〔2022〕34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服务管理内容 (一)建立已婚和有生育现象的育龄人群电子档案。(二)上报婚姻、生育(收养)、避孕、迁移、流动、奖扶、特扶、死亡等变动信息。(三)办理生育登记。(四)开展人口监测。四、服务管理地 常住人口以乡镇(街道)为区域,流动人口以县(市、区)为区域界定职责。育龄妇女单位、常住地或户籍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服务管理地。(一)服务管理地发生变化的,由现管理地(迁入地)进行网上变更,补充完善信息并落实服务管理责任。(二)跨省迁出人员常住地不变的,仍由原服务管理地进行统计管理;其他的由原服务管理地变更,不再进行服务管理。(三)跨省迁入人员,由常住地纳入服务管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建立已婚和有生育现象的育龄人群电子档案后,育龄妇女单位、常住地或户籍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服务管理地。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育龄人群服务地变更 | 为单位、常住地或户籍地发生变化的育龄人群,变更服务管理地,由迁入地进行网上变更,补充完善信息并落实服务管理责任。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 0531-7612090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卫建业务窗口19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241省道与文馨街交叉路口北180米路西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05号
电话:0531-7651133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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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101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241省道与文馨街交叉路口北180米路西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05号
电话:0531-76511315
网址:http://jnzwfw.sd.gov.cn/icity/icity/submitspEx/base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