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人民政府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4号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操作成功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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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4号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 电话:0531-7587139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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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补贴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残联〔2014〕4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补贴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或《济南市居住证》;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持有本市《营业执照》; 4、本人目前正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与原单位未解除合同关系且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 5、未享受其它有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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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残联 [2025] 21 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章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第十三条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第十四条补贴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或济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持有济南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4.本人目前正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与原单位未解除合同关系且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5.未享受其它有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补贴。第十五条补贴标准以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标准,给予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之和 60% 的补贴。计算公式:1.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额 = 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 年度内实际缴费月数(个)×60%。2.基本医疗保险补贴额 = 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 年度内实际缴费月数(个)×60%。第十六条申报材料每年 5 月 31 日前向经营所在地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济南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审批表》(附件 3)。2.济南市户口簿或济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第十七条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以本人在上一个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年度内,实际缴费金额为依据核准缴费补贴。补贴月份自每年 1 月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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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第十四条补贴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或济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持有济南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4.本人目前正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与原单位未解除合同关系且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5.未享受其它有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补贴。第十五条补贴标准以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标准,给予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之和 60% 的补贴。计算公式:1.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额 = 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 年度内实际缴费月数(个)×60%。2.基本医疗保险补贴额 = 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 年度内实际缴费月数(个)×60%。第十六条申报材料每年 5 月 31 日前向经营所在地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济南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审批表》(附件 3)。2.济南市户口簿或济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第十七条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以本人在上一个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年度内,实际缴费金额为依据核准缴费补贴。补贴月份自每年 1 月开始计算。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济南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审批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文件规定 | 是 | 济南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审批表(参考模板本).docx | 济南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审批表.png |
| 济南市户口簿或济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从公安部门办理 | 是 | 户口本.jpg | 户口本.jpg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区县残联核发 | 是 | 残疾人证范本.jpg | 残疾证.jpg |
| 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 是 | 社保缴费证明.png | 社保缴费证明.pn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审核审批 | 区县残联审核镇(街)残联上报的补贴材料 | 30 |
| 实地查看 | 区县残联组织到现场察看 | 3 |
| 审核 | 镇(街)残联接收申请人提交材料,或协助申请人填写 | 25 |
| 申请 | 镇(街)残联接收申请人提交材料,或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 2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 0531-7612090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非济南户籍能否享受补贴 |
| 解答 | 如持有《济南市居住证》,可申请补贴。 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并咨询 历下区残联联系电话:81288601 市中区残联联系电话:81271549 槐荫区残联联系电话:87589739 天桥区残联联系电话:85068580 历城区残联联系电话:88112978 长清区残联联系电话:87218395 章丘区残联联系电话:83221929 济阳区残联联系电话:84210979 莱芜区残联联系电话:76110717 钢城区残联联系电话:76885826 平阴县残联联系电话:87882662 商河县残联联系电话:68785058 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保障部门:88871862 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保障部门:88112662 起步区管委会社会保障部门:66604273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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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4号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
电话:0531-7587139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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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号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0531-7587136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