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人民政府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7号就业业务窗口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人社部门资格审核通过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7号就业业务窗口 电话:0531-7654136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字〔2023〕12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第五条 第一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第六条 第一款 同为一个法人的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字〔2023〕12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第五条 第一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第六条 第一款 同为一个法人的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字〔2023〕12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第五条 第一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第六条 第一款 同为一个法人的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申请人自备,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示例范本).jpg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空白表格).jpg |
| 人员类别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有关部门核发。 | 是 | 人员类别证明(示例范本).pdf | 人员类别证明(空白表格).docx |
|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申请人自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 否 | 营业执照(示例范本).pdf | 营业执照(空白表格).pn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资格审核 | 获取并审核申请人提交信息及材料。 | 7 |
| 申请 | 1.现场申请:申请人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合作银行窗口提交材料,发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发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 0531-7612090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
| 解答 | (一)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
| 问题 | 贴息是多少? |
| 解答 |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 问题 |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
| 解答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7号就业业务窗口
电话:0531-7654136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号大王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号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0531-7654121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