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许可(新办)

基本编码:00012311900301

实施编码:11371202MB2867513E4000123119003

事项版本:3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210、B211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放射诊疗许可证.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210、B211
电话:0531-77996617;0531-7799661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三)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二)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五) 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六) 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示例样表).doc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空白表格).doc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示例样表).jpg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空白表格).jpg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示例样表).xls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空白表格).xls
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性能验收检测报告及本年度状态检测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其他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服务机构 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示例样表).jpg 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空白表格).jpg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示例样表).doc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空白表格).doc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jpg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空白表格).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材料齐全 1
审核 材料齐全 2
办结 符合法定形式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0531-761209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1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解答 0531-77996617;0531-77996613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210、B211
    电话:0531-77996617;0531-7799661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效能促进科。
    电话:0531-7612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