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基本编码:37306000400101

实施编码:11371202004319748E4373060004001

事项版本:1242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1010房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C301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4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登记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1010房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C301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1010房间
电话:0531-7611968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款 管道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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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款 管道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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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备案材料真实完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登记表 原件 2 纸质 暂无要求 政府部门核发 暂无按照省、市、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核发文件提供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docx 油气管道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1
审查 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材料进行审核 2
受理 接受企业提交的备案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0531-761209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1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时限多长时间?
解答 自收到备案申请起4个工作日。
问题 备案依据是什么?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1010房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C301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1010房间
    电话:0531-7611968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1010房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行政审批局二楼督查科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1010房间
    电话:0531-76119689;0531-7612629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