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莱芜区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线下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2:00-17:30;线上办理时间:电子税务局7*24小时可办理 | 办理地点 | 线下办理: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东大街19号办税服务厅;线上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自然人社保费缴纳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东大街19号办税服务厅 电话:0531-76237424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主席令第3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六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已办理社保、医保登记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 即办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 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55号 | 0531-85656251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 | 0531-76213002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
解答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东大街19号办税服务厅
电话:0531-7623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