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的许可

基本编码:LC370116SP370160dlcdl2

实施编码:11371202MB2867513E4370160dlcdl2

事项版本:2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C301-C303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docx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C301-C303
电话:0531-7612670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3号
具体规定内容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二)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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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书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书(示例样表) (2).docx 无示范文本.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了解申请人要求,查看所需资料是否齐全,确定联络方式 即办 是否正式受理
审核 审核人审查报建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3工作日 审查通过
办结 根据审查意见出具批复文件 1工作日 打印许可证许可文书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 0531-7611622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 0531-85833697、0531-85833696(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110(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1991(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300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解答 电力线路保护区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直流输电线路和特高压线路保护区的宽度以及计算最大弧垂、最大风偏后的安全距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确定的范围执行。发电、供电专用的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沟)的保护区(以下统称输送管路保护区)为距管道(沟)两侧各一点五米内的区域。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C301-C303
    电话:0531-7612670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