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同级委托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201-213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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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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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
结果样本 | 护士证.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护士执业证书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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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201-213 电话:0531-7612626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护士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51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2019〕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卫医发〔2019〕3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以下简称《决定》),我委决定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部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县级执业登记和备案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空白样表下载 | 是 | 附件1 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x | 附件1 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x |
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样表.doc | 表格.doc |
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样表.doc | 表格.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护士执业变更注册 | 即来即办 | 提交领导审批 |
审查 |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 即来即办 | 提交领导审批 |
办理 | 材料合法齐全 | 即来即办 | 办结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 | 0531-76116224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 | 0531-85833697、0531-85833696(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110(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1991(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300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咨询电话 |
解答 | 0531-76126268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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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201-213
电话:0531-7612626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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