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基本编码:37300500300101

实施编码:1137120200435839224373005003001

事项版本:1244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7号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沿街楼1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窗口);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207社会事务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文件归档.doc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文件归档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7号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沿街楼1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窗口);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B207社会事务窗口
电话:0531-76227384
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2021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八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2021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八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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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有变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示例表.doc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空白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受理 0
归档 审查归档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0531-761209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1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二)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的时限要求?
解答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变动后1个月内。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7号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沿街楼1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窗口);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B207社会事务窗口
    电话:0531-76227384
    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效能促进科
    电话:0531-76126299
    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