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莱芜区公安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26号莱芜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3号窗口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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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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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没有数量限制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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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26号莱芜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3号窗口 电话:0531-7566732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44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条 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货主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货主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3、购销合同(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6、运输单位、出来、驾驶员、道路通行等相关安全资质信息;7、运输合同(原件、复印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营业执照样表201706141645167703.jpg | 营业执照样表201706141645167703.jpg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1.png | 无 |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1.pn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审核 | 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予以受理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规定的审核通过,不符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 | 0531-76116224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 | 0531-85833697、0531-85833696(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110(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1991(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300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无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26号莱芜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3号窗口
电话:0531-7566732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