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

基本编码:37208800600101

实施编码:12371202MB2820037U4372088006001

事项版本:12432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莱芜区残疾人联合会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B210综合受理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2 月 承诺办结时限 20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发放励志助学金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B210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1-7611071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字〔2021〕156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制定实施《山东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支持滨州医学院做好残疾人研究生培养。完成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与部门: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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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字〔2021〕156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制定实施《山东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支持滨州医学院做好残疾人研究生培养。完成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与部门: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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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鲁残联发〔2020〕20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6〕33号)精神,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残疾人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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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鲁残联发〔2020〕20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6〕33号)精神,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残疾人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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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必须具有山东省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人银行卡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银行卡.jpg 申请人银行卡.jpg
居民户口簿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公安部门核发 居民户口簿.docx 居民户口簿.docx
录取通知书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录取学校发放 1000.jpeg 1000.jpeg
在校学习证明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本人提供 在校学习证明(模板).docx 在校学习证明(空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残疾人大学生提出申请 残疾人大学生(或其家长代理)在新入学当年9月30日前,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网上提出申请。 30
县级残联审批 县级残联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审批。 20
市级残联复核 市级残联对县级残联报送材料进行复核。 20
励志助学金发放 各级残联将助学金纳入同级部门预算。县级残联按照审核确定的名单,等待财政资金到账后,及时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残疾人 13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0531-761209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1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B210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1-7611071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行政审批局二楼效能促进科
    电话:0531-7612629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