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县级权限)(变更)

基本编码:00011713900302

实施编码:11370125MB2855125H4000117139003

事项版本:3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三楼东厅D2-D4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三楼东厅D2-D4号窗口
电话:0531-8423780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818&userids=G81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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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具体规定内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户外广告设施空置的,设置者应当临时设置公益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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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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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具体规定内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八)未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城镇容貌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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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广告、霓虹灯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维护,经常检查,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腐蚀、损毁,应及时修饰。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霓虹灯,应及时更换或拆除。 ???城建检察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图氨、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腐蚀、损毁、不整洁、影响市容观瞻的,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责令维护管理责任单位限期修饰直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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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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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广告、霓虹灯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一、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三、符合城市容貌管理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已关联电子证照证明,可免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电子证照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变更)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大型户外广告申请表(变更) (1).docx 大型户外广告申请表(变更).docx
变更(转让)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协议.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 受理申请 -
核查 核查受理事项 -
审定 对核查内容进行审定 -
送达 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网站下载、窗口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许可证件、文书。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正安路8号行政复议中心 0531-8423278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三楼东厅D2-D4号窗口
    电话:0531-8423780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818&userids=G818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三楼东厅304室
    电话:0531-8423757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818&userids=G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