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本编码:37083400100101

实施编码:11370125004213572e4370834001001

事项版本:1244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济阳区统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二楼东厅B1-B2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jntj.jinan.gov.cn/col/col窗口领取8公告送达90/index.html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二楼东厅B1-B2号窗口
电话:0531-8423286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6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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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6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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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先进事迹材料用于申报对象总结工作实绩和先进典型事迹 6-2.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示例范本).docx 6-2.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空白样表).docx
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事迹材料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及先进典型事迹等 6-1.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示例范本).docx 6-1.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空白样表).docx
推荐对象汇总表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推荐对象汇总表用于各市统计局汇总推荐对象情况 5.推荐对象汇总表(示例范本).docx 5.推荐对象汇总表(空白样表).docx
征求意见表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征求意见表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建议情况 4.征求意见表(示例范本).docx 4.征求意见表(空白样表).docx
先进集体审批表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先进集体审批表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典型事迹及相关部门审核情况 2.先进集体审批表(示例范本).docx 2.先进集体审批表(空白样表).docx
先进个人审批表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个人审批表填写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及相关部门审核情况。 3.先进个人审批表(示例范本).docx 3.先进个人审批表(空白样表).docx
推荐工作报告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各市统计局对本市推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说明 1.关于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示例范本).doc 1.关于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空白样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公示无异议后,与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10
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省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经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10
材料审核 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表彰建议。 25
受理 推荐单位经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各市统计局对本地区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材料。 15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济阳区正安路8号济南市济阳区行政复议中心 0531-8423278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公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解答 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二楼东厅B1-B2号窗口
    电话:0531-8423286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三楼东厅304室
    电话:0531-8423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