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墓地建设审批

基本编码:00011110700601

实施编码:11370181MB2833372X5000111107006

事项版本:1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5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10月至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宁石路2号便民服务大厅一层3号民政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4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4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关于同意建设XXX公益性公墓的批复.doc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公益性公墓建设批复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宁石路2号便民服务大厅一层3号民政窗口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鲁民〔2023〕72号
具体规定内容  城市公益性公墓根据服务逝者的区域范围由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公益性公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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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殡葬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628号
具体规定内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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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殡葬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628号
具体规定内容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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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殡葬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628号
具体规定内容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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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殡葬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628号
具体规定内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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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公墓发展规划^公墓选址不在本办法第五条禁止建造公墓区域内^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从事经营活动^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建立公益性公墓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建立公益性公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docx 申请建立公益性公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申请 -
审核 审核 5
审批 审批 4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287号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0531-8321366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1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宁石路2号便民服务大厅一层3号民政窗口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宁石路2号白云湖街道办事处一层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