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相公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中心08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社会保障卡样本.pn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社会保障卡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相公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中心08窗口 电话:0531-83833878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支持父母为18周岁以下的子女办理代申领社保卡。^代申领社保卡需上传出生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作为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出生医学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共享获取 | 是 | 出生医学证明.png | 出生医学证明.png |
户口本索引页、户主页、未成年人页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拍照上传 | 是 | 户口本索引页.png | 户口本索引页.png |
父亲或者母亲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身份证正反面分别拍照上传 | 是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需分开拍照单独上传.png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需分开拍照单独上传.pn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发放 | 社会保障卡发放。 | 10 |
银行制卡 | 银行信息审核、预开户、制卡。 | 15 |
人社审核 | 检查材料,是否符合制卡条件。 | 5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汶源东大街(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章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5833697、0531-85833696(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110(历城区人民法院)、0634-6881991(钢城区人民法院)、0634-621300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相公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中心08窗口
电话:0531-83833878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相公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
电话:0531-838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