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申领

基本编码:37201492100301

实施编码:11370181MB283044675372014921003

事项版本:1241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普集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就业创业证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邮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
电话:0531-83865699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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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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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97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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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97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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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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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97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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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领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1111.jpg 11111.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核 受理就业创业证申领申请 1
申请 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0531-8321366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0531-89939229;0531-76210482;0531-76880283;0531-88895072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就业创业证是否收费?
解答 《就业创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如申领人选择邮寄,由申领人承担邮寄费用。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邮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
    电话:0531-83865699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
    邮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
    电话:0531-838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