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普集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就业创业证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邮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 电话:0531-83865699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领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请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11111.jpg | 11111.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核 | 受理就业创业证申领申请 | 1 |
申请 | 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0531-89939229;0531-76210482;0531-76880283;0531-88895072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办理就业创业证是否收费? |
解答 | 《就业创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如申领人选择邮寄,由申领人承担邮寄费用。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邮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
电话:0531-83865699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
邮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济青路6255号普集街道办事处
电话:0531-838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