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埠村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埠村街道办事处新建路7号便民服务大厅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33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样本).docx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操作成功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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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埠村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残联 电话:0531-837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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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意见>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残联〔2025〕1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资助对象具有济南市户籍(包括因就学外迁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在中等(含高中)以上院校在读的残疾学生(包括取得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残疾人,下同)和残疾人子女。残疾人子女是指其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或因父母双亡等其他情况其监护人为残疾人。二、资助标准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资助。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2.高等教育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或科研院所学习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专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0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500元、研究生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下同)每人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取得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当年(因毕业证延发等特殊情况可延后一年),按照学制和相应学历标准计算总额,给予一次性资助。残疾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查相应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当年(因毕业证延发等特殊情况可延后一年),按照专科学历3000元、本科学历3500元、研究生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三、资助申请首次申请教育资助的,到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残联填写《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受资助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受资助学生或其监护人(抚养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以下材料。(一)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市属高校(含驻济民办高校,不含技师学院)教育资助的,需提供《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在校学习证明,到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残联申请。(二)申请全日制高等教育资助的,需提供在校学习证明。(三)申请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资助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查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 (四)申请国(境)外高等院校一次性资助的,需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毕业证书。(五)户口簿需包含户主页、索引页、残疾人个人页、受资助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抚养人)与受资助学生不在一个户口簿的,需提供受资助学生的出生证明。连续享受同一学历资助的,次年可简化申请办理程序,只需填写《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供在校学习证明(或学费发票)。残疾学生获得本文件资助后,不影响其继续申请享受其他教育资助政策,但不再享受“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的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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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意见的通知>济残联〔2025〕1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残联〔2025〕1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资助对象 具有济南市户籍(包括因就学外迁人员)、持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在中等 (含高中)以上院校在读的残疾学生(包括取得全国成人高 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残疾人,下同)和残疾人子女。 残疾人子女是指其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或因父母双亡等 其他情况其监护人为残疾人。 二、资助标准 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 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和残 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 (二)高等教育 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或科研院所学习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专科学历每人每学年 30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500元、研究生学历(包括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下同)每人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取得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当年(因毕业证延 发等特殊情况可延后一年),按照学制和相应学历标准计算总额,给予一次性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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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首次申请教育资助的,到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残联填写《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受资助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受资助学生或其监护人(抚养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以下材料。 (一)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市属高校(含驻济民办高校,不含技师学院)教育资助的,需提供《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在校学习证明,到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残联申请。 (二)申请全日制高等教育资助的,需提供在校学习证明。 (三)申请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资助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查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 (四)申请国(境)外高等院校一次性资助的,需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毕业证书。 (五)户口簿需包含户主页、索引页、残疾人个人页、受资助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抚养人)与受资助学生不在一个户口簿的,需提供受资助学生的出生证明。 连续享受同一学历资助的,次年可简化申请办理程序,只需填写《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供在校学习证明(或学费发票)。 残疾学生获得本文件资助后,不影响其继续申请享受其他教育资助政策,但不再享受“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的资助政策。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政策文件要求 | 是 | 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参考模版).docx | 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png |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公安部门 | 是 | 身份证1.jpg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 户口簿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户口本.jpg | 户口本.jpg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线下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方法一:已办理相关业务的,智慧残联系统自动获取; 方法二:首次办理的,工作人员通过泉城链系统生成授权码,申请人登录爱山东APP选择济南分厅进入数字保险箱点击扫一扫,或者微信扫一扫,扫码授权,工作人员在泉城链【授权管理】功能页面的授权记录列表中,可以查看办事群众授权信息详情下载打印,前提是申请人已有电子证照。 | 是 | 残疾人证范本.jpg | 残疾证空白1.jpg |
| 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市属高校(含驻济民办高校,不含技师学院)教育资助及全日制高等教育资助的,提供在校学习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就读高校出具证明或学生证 | 是 | 截图_选择区域_20251125112010.png | 在校证明.docx |
| 申请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资助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查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 ;申请国(境)外高等院校一次性资助对象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文件规定 | 是 | 毕业证.jpg | 空白毕业证.pn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审批 | 区县残联审核镇(街)残联上报的教育资助申请 | 15 |
| 审核 | 镇(街)残联接收申请人提交材料,或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 15 |
| 申请 | 申请人填写《济南市残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表》《济南市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济南市残疾人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文件中规定材料 | 3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汶源东大街(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5833697、0531-85833696(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110(历城区人民法院)、0634-6881991(钢城区人民法院)、0634-621300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如果上一学年没有申请资助,是否还可申请补发? |
| 解答 | 如符合条件,按要求提供材料,可以申请补发。 |
| 问题 | 学制为“3+2”、“3+3”“五年一贯制”的学生,中间学历层次有变化,有的学校直接免试就可以转段,有的需要考试,如果特殊情况出现考试转段不能录取就读大专的这种,资助学历按照中专还是大专 |
| 解答 | 按照与学历相对应原则资助。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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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埠村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残联
电话:0531-83710628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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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埠村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公室
电话:0531-837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