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不动产登记中心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房屋交易查询结果.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济南市政务服务网---我的证明证照中打印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531-83212157;1861566281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办房〔2015〕4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8.6房产管理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办房〔2015〕4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8.6房产管理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请房屋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不动产权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得 | 是 | 不动产登记证书.jpg | 不动产登记证书.jpg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jpg | 身份证.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交易资料 | 0 |
审核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交易资料 | 1 |
受理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交易资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汶源东大街(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查询房屋交易档案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吗? |
解答 |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等合法、有效证件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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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531-83212157;18615662817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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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327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