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C区69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jpeg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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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区69号窗口 电话:0531-83213850;0531-8321382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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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一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4年7月26日经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5日民政部令第74号公布 |
| 具体规定内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或者认定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一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示例样表).docx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docx |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示例样表).doc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doc |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示例样表).doc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doc |
| 理事会会议纪要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理事会会议纪要(示例样表).docx | 理事会会议纪要.docx |
| 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财务审计报告(示例样表).docx | 财务审计报告.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受理 | 受理由请人材料 | 1 |
| 审核 | 审核是对提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 | 1 |
| 批准 |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的决定 | 1 |
| 制发证书 | 制发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 -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区69号窗口
电话:0531-83213850;0531-8321382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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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321897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
电子邮箱:zqspjdck@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