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前的备案

基本编码:37102205400101

实施编码:1137018100420581234371022054001

事项版本:12412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章丘区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28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区别不同备案事项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出具备案文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C28窗口
电话:0531-836900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2日文化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八条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2日文化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八条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根据《艺术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考前备案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统一编制表格样表 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考前备案.doc 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考前备案.txt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备案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备案申请书.doc 文件一.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备案 依法予以备案 3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0531-8321366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高新区人民法院)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备案办理咨询电话
解答 0531-83193257/82158209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C28窗口
    电话:0531-836900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321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