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章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是否网办 | 否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退役军人分厅1楼综合受理专区优抚窗口1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丧葬补助给付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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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济南市章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楼服务大厅1号窗口 电话:0531-8129571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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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1981〕3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1982〕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离休干部去世后,其丧葬、抚恤等按同职级在职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1981〕3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二条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个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1982〕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离休干部去世后,其丧葬、抚恤等按职级在职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身份证.png | 身份证.png |
| 军休干部遗属关系情况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军休干部遗属关系情况说明-示例.docx | 军休干部遗属关系情况说明-空白.docx |
|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或退休审批报告表或户口本 | 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其他 | 户口本或户籍底档需申请人自备,安置去向审定表或离退休审批报告表可由军休机构提供 | 是 |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或退休审批报告表或户口本.doc |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或退休审批报告表或户口本.doc |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 | 按政府部门核发材料要求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卫健、民政或公安部门出具 | 是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明-示例样表.doc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明-空白样表.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申请 | 提交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丧葬补助申领的相关材料 | 0 |
| 受理 | 审核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丧葬费申领材料 | 0 |
| 审核 | 审核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申请材料 | 10 |
| 办结 | 审核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 (历城区);0531-858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受理条件是什么 |
| 解答 | 申请人应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有多名遗属的应就丧葬补助领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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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济南市章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楼服务大厅1号窗口
电话:0531-8129571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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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济南市章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综合科
电话:0531-8321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