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领

基本编码:37070902300201

实施编码:1137018100420552104370709023002

事项版本:1242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章丘区公安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章丘区双山街道文化路388号,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第二派出所综合警务厅1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领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章丘区双山街道文化路388号,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第二派出所综合警务厅1号窗口
电话:0531-83320836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 2018〕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第一款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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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 2018〕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第一款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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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微信图片_20230426175002.jpg 微信图片_20230426175002.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证件受理 0
签发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0531-8321366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章丘区双山街道文化路388号,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第二派出所综合警务厅1号窗口
    电话:0531-83320836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321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