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章丘区气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综合受理C区27号 |
| 联办机构 | 防灾减灾科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雷电灾害调查报告.docx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鉴定结果文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27号窗口 邮寄地址:章丘区双山街道郡苑路969号 电话:0531-83329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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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第二款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第二款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发生雷灾需要气象主管机构鉴定的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雷电灾害调查受理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请人登录山东省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该事项办事指南-材料目录下载填写 | 是 | 雷电灾害调查受理表(示例样表).docx | 雷电灾害调查受理表(空白表格).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受理 | 根据雷电灾害情况,确定受理机关层级。 | 1 |
| 调查 |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接到下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组织防雷专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 5 |
| 鉴定 |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作出雷灾鉴定结论。 | 2 |
| 送达 | 将雷灾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受理的业务范围? |
| 解答 |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
| 问题 | 特大雷电事故的定义? |
| 解答 | 一起雷击造成4人以上身亡,或者3人身亡并有5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1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雷电灾害。 |
| 问题 | 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定义? |
| 解答 | 一起雷击造成2~3人身亡,或者1人身亡并有4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5~9人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的雷电灾害。 |
| 问题 |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 解答 | 可以,授权委托。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27号窗口
邮寄地址:章丘区双山街道郡苑路969号
电话:0531-83329721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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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321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