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本编码:37083400700101

实施编码:11370181004233354R4370834007001

事项版本:1242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章丘区统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综合受理C区27号
联办机构 普查办公室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上门服务,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全国、全省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个人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jntj.jinan.gov.cn/col/col窗口领取8公告送达90/index.html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27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
电话:0531-83223208,1361641116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四条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四条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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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山东省经济普查先进个人或集体审批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由申请人自行于平台上下载 经济普查表彰文件推荐表(示例范本).doc 经济普查表彰文件推荐表(空白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公示决定 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0
省级审查 对市级上报的推荐材料逐一进行审查 20
市级推荐 市级统一上报优秀单位、优秀个人推荐表 2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0531-8321366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的依据是什么
解答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四条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27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
    电话:0531-83223208,1361641116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运行保障部
    电话:0531-8321899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
    电子邮箱:zqspjdck@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