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厅住建房管服务区B5区2、3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二手房买卖合同(经纪版).doc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厅住建房管服务区B5区2、3号窗口 电话:0531-8322668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27&userids=G22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房〔2018〕12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三)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全覆盖。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房〔2018〕12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三)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全覆盖。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办发〔2010〕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第七款 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办发〔2010〕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第七款 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存量房所有权发生变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买卖双方涉及企业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单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营业执照.png | 营业执照.png |
不动产登记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不动产登记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 | 是 | 不动产登记证书.jpg | 不动产登记证书.jpg |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jpg | 身份证.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并办结 | 为存量房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 0531-8321366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 号(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 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 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办理时限问题 |
解答 | 即时办理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厅住建房管服务区B5区2、3号窗口
电话:0531-8322668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27&userids=G22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民泰路3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管理科
电话:0531-8322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