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基本编码:37302500700101

实施编码:11370181MB2867396G4373025007001

事项版本:1241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32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采购、销售黑火药、引火线备案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32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大道287号龙泉大厦12楼章丘区应急管理局12026室;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
电话:13791004325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 ......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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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二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   (二)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   (三)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   (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   (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   (七)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   (八)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   (九)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十)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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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 ......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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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采购、销售记录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企业向采购方索要采购发票,向销售方提供销售发票,并形成采购、销售记录台账 黑火药、引火线采购、销售记录.doc 黑火药、引火线采购、销售记录.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0
办结 提供黑火药、引火线采购、销售记录备案证明。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2140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0531-8321366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高新区人民法院)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是否可以邮寄申请材料?
解答 可以。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32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大道287号龙泉大厦12楼章丘区应急管理局12026室;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
    电话:13791004325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大道287号龙泉大厦12楼章丘区应急管理局12061室;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大道287号龙泉大厦12楼章丘区应急管理局12061室;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运行保障部
    电话:0531-83263478;0531-8321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