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申领

基本编码:37201492100301

实施编码:1137011300432294785372014921003

事项版本:1242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平安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北路平安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就业创业窗口11号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就业创业证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北路平安街道便民服务大厅11号窗口
电话:0531-87459095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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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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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97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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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97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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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97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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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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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领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1111.jpg 11111.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核 受理就业创业证申领申请 0
申请 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1856378129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就业创业证是否收费?
解答 《就业创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如申领人选择邮寄,由申领人承担邮寄费用。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北路平安街道便民服务大厅11号窗口
    电话:0531-87459095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北路平安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
    电话:0531-8745900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1383&userids=G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