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长清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区民宗局A-6-19办公室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同意备案的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区民宗局A-6-19办公室 电话:0531-87209226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报为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报为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宗教活动场所已经按程序制定本场所的财务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宗教活动场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算备案表 | 原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参照范本,结合本场所实际撰写。 | 是 | 附表9.宗教活动场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算备案表.docx | 附表9.宗教活动场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算备案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对申请人条件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5 |
审查 | 对申请人提交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内容审查 | 10 |
决定 | 出具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文件,反馈给申请人。 | 5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 1856378129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哪些任务? |
解答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下列任务:(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场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二)进行会计核算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实施财务公开,如实反映本场所财务状况;(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本场所正常运转;(四)规范本场所收支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五)规范本场所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合法权益。 |
问题 | 哪些部门可以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
解答 | 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宗教团体应当协助、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帮助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其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 |
问题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
解答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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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区民宗局A-6-19办公室
电话:0531-87209226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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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电话:0531-665853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1383&userids=G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