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济南市长清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B区交通运输B08、B09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客运站站级验收合格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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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长清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交通运输窗口B08-B09 电话:0531-8720525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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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
| 发布令号(文号) | JT/T200-2020 |
| 具体规定内容 | 8 、站级验收 一级、二级车站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与评定,其他级别的车站由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与评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
| 发布令号(文号) | JT/T200-2020 |
| 具体规定内容 | 8 、站级验收 一级、二级车站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与评定,其他级别的车站由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与评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表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道路客运运输站站级核定申请表(示例样表).xls | 道路客运运输站站级核定申请表.xls |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委托书(示样).docx | 委托书(示样).docx |
|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jpg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jpg |
|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竣工验收(示例样表).png | 竣工验收(空白表格).png |
|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样表).docx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样表).docx |
|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专业证明(样表).jpg | 专业证明(样表).jp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受理 | 受理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 | 1 |
| 决定 | 作出站级核定结论 | 1 |
| 审查 | 审核站级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勘验、核定站级 | 6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 1856378129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站级核定依据是什么 |
| 解答 |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长清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交通运输窗口B08-B09
电话:0531-8720525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1;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395号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东侧客运与水运部东3室
电话:0531-8722120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1383&userids=G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