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

基本编码:37052402900101

实施编码:11370113MB2852602G4370524029001

事项版本:12448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长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经十西路17166号济南市长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和婚姻登记分厅1楼退役军人专区综合服务5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2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2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同意或不同意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厅一楼5号窗口
电话:0531-8722193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 军休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护理费: (一)因战因公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凭残疾等级证书)。 (二)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他人扶助的。其中,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认定条件:参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上述5项均需依赖他人护理,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三)因精神病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参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符合有关条件的。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
具体规定内容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应从设区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当月起,按照规定标准向申请人发放护理费。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军队退休干部(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护理费:(一)因战因公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二)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他人扶助的。(三)因精神病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参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符合有关条件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png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png
护理费书面申请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本人或监护人、家属凭医学诊断结果,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提出护理费书面申请 申请书.doc 申请书.doc
残疾证明(1-4级残疾的提供)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残疾证明(1-4级残疾的提供).pdf 残疾证明(1-4级残疾的提供).pdf
原始病历(1-4级残疾以外的提供) 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原始病例(1-4级残疾以外的提供).doc 原始病例(1-4级残疾以外的提供).doc
医院诊断结果(1-4级残疾以外的提供)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医疗机构出具 医院诊断结果(1-4级残疾以外的提供).doc 医院诊断结果(1-4级残疾以外的提供).doc
《军队退休干部因病因残申请护理费审批表》或《精神病退休军人护理费审批表》 原件 3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准备,申请人/监护人/家属需签字 《军队退休干部因病因残申请护理费审批表》或《精神病退休军人护理费审批表》示例范本.xlsx 《军队退休干部因病因残申请护理费审批表》或《精神病退休军人护理费审批表》空白样表.xls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到军休干部家中走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邀请军休干部代表参加 5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审核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 7
设区的市退役军人局审批 核查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盖章 1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1856378129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到哪里进行伤病残医学鉴定
解答 申请护理费的军休干部(士官),由为其服务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派人、派车和其家属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伤病情医学鉴定。
问题 申请护理费条件
解答 军队退休干部(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护理费:(一)因战因公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二)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他人扶助的。(三)因精神病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参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符合有关条件的。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厅一楼5号窗口
    电话:0531-8722193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军休所一楼综合办理窗口
    电话:0531-8722286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