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申领

基本编码:37102001200101

实施编码:11370113MB287278574371020012001

事项版本:1241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长清区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济南市长清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D区综合服务窗口2D07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示例样本.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济南市长清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D区综合服务窗口2D07
电话:0531-87209234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机主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申领《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对符合条件的,农机管理部门免费发放《作业证》,并逐级向农业部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组织其它农业机械从事跨区机耕、机播(机插)、机械化秸秆还田等作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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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三条 《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制作,全国范围内使用,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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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三条 《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制作,全国范围内使用,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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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机主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申领《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对符合条件的,农机管理部门免费发放《作业证》,并逐级向农业部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组织其它农业机械从事跨区机耕、机播(机插)、机械化秸秆还田等作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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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   (二)参加跨区作业队;   (三)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对没有参加跨区作业队的联合收割机发放《作业证》,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作业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提供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行驶证 农机行驶证(示例样表).jpeg 农机行驶证(空白模板).jpe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申领 审核申请材料,发放跨区作业证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1856378129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跨区作业证受理标准?
解答 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   (二)参加跨区作业队;   (三)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对没有参加跨区作业队的联合收割机发放《作业证》,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作业证》。
问题 跨区作业证是否免费申领?
解答 跨区作业证实行免费发放,不得向申领者收取任何费用。
问题 跨区作业证由谁印制,谁发放?
解答 跨区作业证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并编号,寄往各地。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免费发放。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济南市长清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D区综合服务窗口2D07
    电话:0531-87209234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531-8721326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1383&userids=G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