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长清区残疾人联合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68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四楼长清区残疾人康复中心03号房间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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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68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四楼长清区残疾人康复中心03号房间 电话:0531-87209226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残联发〔2021〕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十四五”期间补贴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残联发〔2022〕1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十四五”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不断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残联发〔2022〕1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十四五”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不断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残联发〔2021〕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十四五”期间补贴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残联〔2024〕1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为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山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办法(试行)》(鲁残联发〔2023]1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残联发(2020】2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32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计划,逐步改善残疾人等社会成员的居住环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需要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给予补助。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困难重度、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且所住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家庭。重点聚焦三年内未改造过的有需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家庭。已完成上述重点群体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地方,可扩大范围,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具有济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持有符合规定的诊断证明且未满7岁的疑似残疾儿童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居民户口簿(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居民户口簿.docx | 居民户口簿.docx |
改造前照片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出具 | 是 | 改造前照片.png | 改造前照片.pn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残疾人家庭申请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困难重度、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且所住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家庭提出申请。 | 0 |
县级残联评估审核 | 县级残联受理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评估审核。 | 15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 1856378129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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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68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四楼长清区残疾人康复中心03号房间
电话:0531-87209226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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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68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四楼长清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电话:0531-8721506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1383&userids=G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