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服务2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清河街1199号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309办公室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同意变更批复.doc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同意变更或不同意变更的批复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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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服务2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清河街1199号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309办公室 电话:0531-8720923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项 (一)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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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项 (一)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第二款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第八条 第一款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项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条 第一款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第一项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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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事项的变更,履行完内部如理事会决议程序后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载明变更事项、原因和方案等。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可在官方网站下载 | 是 | 4733860_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doc | 4733860_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空白表格).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受理申请 | 1 |
审核 | 审核受理材料 | 1 |
审批 | 审批通过审核的材料 | 1 |
办结 | 办结申请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2517号 | 0531-8722137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申请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是否收费? |
解答 | 不收费。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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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服务2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清河街1199号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309办公室
电话:0531-8720923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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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信访办公室一楼
电话:0531-8722054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