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2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017号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2楼204室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pdf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回执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2号 电话:0531-8720923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cqwgxj@126.com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2016〕第1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 第一款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可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设立临时零售点时间不得抽过10日,应提前到设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并应遵守所在地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2016〕第1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 第一款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可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设立临时零售点时间不得抽过10日,应提前到设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并应遵守所在地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可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经所在地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临时零售点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临时零售点申请(示例样表).doc | 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临时零售点申请(空白样表).doc |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 是 | 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示例样表).docx | 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空白表格).docx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新闻出版部门核发 | 是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示例样表).jpg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空白样表).pdf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提交备案材料 | 1 |
审批 | 处室负责人审批 | 1 |
办结 | 给予备案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 1856378129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设立临时零售点有时间限制吗? |
解答 | 有,不超过10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2号
电话:0531-8720923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cqwgxj@126.com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2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017号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2楼204室
电话:0531-8722133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
电子邮箱:cqwgx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