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长清区残疾人联合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济南市长清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D区综合服务窗口3D08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办结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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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68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四楼长清区残疾人康复中心03号房间 电话:0531-87209226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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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发〔2018〕2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残联发〔2020〕2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各级残联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医疗保障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岁的或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地户籍; (二)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 (三)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四)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个人免冠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1寸或2寸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个人免冠照片.jpg | 个人免冠照片.jpg |
| 诊断证明(0-6岁且未持有残疾人证的疑似残疾儿童申请时需提供)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或其他规格 | 申请人自备 | 孤独症儿童诊断评估机构为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儿童诊断评估机构为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残疾评定机构,诊断评估机构具备相应科室、设备和人员,能够开展对应诊断评估业务。 | 否 | 医院诊断证明.png | 无 |
| 居住证(非本地户籍残疾儿童申请时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居住证原件:85.6mm×54.0mm,复印件: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否 | 居住证照片.png | 居住证照片.png |
| 居民户口簿(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原件143mm*105mm,复印件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告知监护人审核意见 | 0 |
| 审核 |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 | 5 |
| 申请 | 县级残联接受监护人申请。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南门西侧90米综治中心地下一楼行政复议窗口 | 1856378129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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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3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68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四楼长清区残疾人康复中心03号房间
电话:0531-87209226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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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68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四楼长清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电话:0531-8721506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1383&userids=G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