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王舍人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2-8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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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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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社会保障卡启用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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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39号王舍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210办公室 电话:0531-8880797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字〔2022〕14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社会保障卡启用 | 检查材料,是否符合社会保障卡启用条件。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城区司法局 | 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207-A1213室 | 0531-88023864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城区人民法院;章丘区人民法院;莱芜区人民法院;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通过“爱山东”申领了一张社保卡如何启用? |
解答 | 通过“爱山东”-“社保卡服务”-“社保卡启用”,启用社保卡。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电话咨询。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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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39号王舍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210办公室
电话:0531-8880797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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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210办公室
电话:0531-88807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