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城区档案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3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省档案局行政许可审批结果样本.pdf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关于允许档案延迟进馆的批复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3窗口 电话:0531-8802389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档案延期进馆申请表 | 原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档案延期进馆申请表(示例样表).docx | 档案延期进馆申请表(空白表格).docx |
申请延期进馆的档案全宗介绍 | 原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档案全宗介绍(示例样表).png | 档案全宗介绍(空白表格).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申请 |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 3 |
审查 | 按照内部工作流程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 8 |
作出决定 | 将审查意见报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4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207-1213室 | 0531-88023864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1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3窗口
电话:0531-8802389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3窗口
电话:0531-8802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