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人员备案

基本编码:37301200500101

实施编码:11370112004203454A4373012005001

事项版本:12402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文苑街1500号济南市历城区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专区综合窗口C324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审核通过后,予以申请职业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专区综合窗口C324)
电话:0531-88115148
网址:https://12348.shandong.gov.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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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聘用文秘、财务、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第二款 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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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第二十三 条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身份证照片复印件 身份证.docx 身份证.docx
辅助人员信息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通用 政府部门核发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核发 辅助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辅助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学历证明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毕业证或者学信网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docx 学历证明.docx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207-A1213室 0531-8802386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专区综合窗口C324)
    电话:0531-88115148
    网址:https://12348.shandong.gov.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专区综合窗口C324)
    电话:0531-88115070
    网址:https://12348.shand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