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城区统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A1410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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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4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对办结时限无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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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奖励告知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jntj.jinan.gov.cn/col/col窗口领取8公告送达90/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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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3窗口 电话:0531-66899260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7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一条 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举报情况得到核实属实,并对农业普查造成一定影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个人奖励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标准文件打印格式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 是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个人给予奖励(示例样表).docx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个人给予奖励申请表(空白表格).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决定 | 对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报执法监督局、局领导审批 | 2 |
审批 | 对奖励申请进行审批 | 10 |
受理 | 举报人提出申请 | 2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城区 司法局 | 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207-A1213室 | 0531-88023864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城区人民法院;章丘区人民法院;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钢城区人民法院 | 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229;0531-85833672;0531-76210482;0531-88895072;0531-76880283;0531;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农业普查主要有哪些违法行为? |
解答 | 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有以下行为: (一)自行修改农业普查资料 (二)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三)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 普查对象有以下行为: (一)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三)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四)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 (五)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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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3窗口
电话:0531-66899260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