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370112043370115404003

实施编码:11370112MB2865606U2370115404003

事项版本:7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行政许可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省、市、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4层投资建设区J21、J22、J24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发放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4层投资建设区J21、J22、J24窗口
电话:0531-8858357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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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具体规定内容 鲁自然资规[2020]2号和自然资规[2019]7号文件将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下放至设区市实施。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经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 2保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源储量 3具有年检合格的采矿许可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初审意见 原件 4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初审意见.docx 初审意见.docx
申请登记书 原件 4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自行下载,自行编辑 二、延续申请登记书.pdf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可通过共享获取的,不再提供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核发 三、营业执照.pdf
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凭据(复印件)及缴纳情况表 复印件 4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向相关部门申请,出具 11.2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情况表及缴款 发票.pdf
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原件 4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出具评审意见、汇交凭证等 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资料汇交凭证、评审备案证明、占用储量登记证书.pdf
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报,核发 四、采矿证.pdf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复印件) 复印件 4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出具评审意见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pdf
矿泉水、地热采矿权延续,附取水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 4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向市水务局申请,核发 取水许可证.jpg
矿区范围图、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或开拓工程平面图 原件 4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自行编制 5、金地矿区范围图、井上下对照图.pdf 矿区范围图.pdf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卡片 原件 1 纸质 A4 其他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银行申报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登记卡.pdf
申请登记书报盘文件 原件 1 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自行从软件导出 申请登记书报盘文件.xml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审查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 8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办结 签发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3个工作日 申请人收件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采矿权延续审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0531-86132980 ;0531- 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0531--8169100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需要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多少日前前去办理?
解答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4层投资建设区J21、J22、J24窗口
    电话:0531-8858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