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前的备案

基本编码:37102205400101

实施编码:11370112004203446F4371022054001

事项版本:1242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文苑街1500号济南市历城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综合专区综合窗口C210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出具备案文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窗口领取公告送达0.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窗口领取.窗口领取9网站下载.公告送达公告送达0:8088/qlk-web/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bf0网站下载窗口领取7f6-a6邮寄送达8-网站下载公告送达邮寄送达6-98公告送达0-0网站下载公告送达c邮寄送达9f窗口领取窗口领取d6d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C210窗口
电话:18660784043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2日文化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八条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2日文化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八条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根据《艺术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考前备案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统一编制表格样表 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考前备案.doc 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考前备案.txt
考级合作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协议是指艺术考级机构与承办单位之间就艺术考级活动的委托承办事宜所签订的法律协议,其核心内容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合作细节。? 考级合作协议书.doc 考级合作协议书.doc
法人资格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例子.doc 营业执照例子.doc
考级场所使用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其他 自由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部门颁发的房产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明。 场所的房产证明(空白样表).pdf 场所的房产证明(空白样表).pdf
考级简章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艺术考级机构出具的考级简章 考级简章示例.doc 考级简章示例.doc
考场安排(考级时间及场次安排)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艺术考级承办单位对于考场的安排包括考级时间及场次安排 考场安排.doc 考场安排.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备案 依法予以备案 4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207-A1213室 0531-8802386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备案办理咨询电话
解答 0531-83193257/82158209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C210窗口
    电话:18660784043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314室文旅局办公室
    电话:0531-889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