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

基本编码:37102301400101

实施编码:11370112MB2868516W4371023014001

事项版本:1241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1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许可证副本模版.pdf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1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1窗口
电话:0531-88115003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国卫办医发〔2017〕38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国卫办医发〔2017〕38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 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自备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docx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docx
其他参照诊所备案申请材料提供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其他参照诊所备案申请材料提供 诊所备案申请材料.jpg 诊所备案申请材料.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按规定受理材料 3
审查 审查备案书 6
审批决定 审批决定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207-A1213室 0531-8802386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解答 服务对象应是养老机构内部,不可对外。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1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111窗口
    电话:0531-88115003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68号历城区卫生健康局2楼210室
    电话:0531-881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