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员

基本编码:37201492400501

实施编码:11370105004527168N5372014924005

事项版本:1240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泺口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9:00-11:30/13: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11号泺口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员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jnhrss.jinan.gov.cn/art/公告送达0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窗口领取8/art_网站下载0公告送达06_网站下载78公告送达0邮寄送达网站下载.html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劳动保障科1号窗口
电话:0531-8573653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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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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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  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二款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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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职工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减员申报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其他 社保系统自动生成,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减员申报表(示例样表).docx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减员申报表(空白表格).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办结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员 0
申请 提交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员申请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 - -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由谁办理?
解答 由参保单位代为办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劳动保障科1号窗口
    电话:0531-8573653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劳动保障科1号窗口
    电话:0531-8573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