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备案

基本编码:373019004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5MB286588454373019004001

事项版本:12418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天桥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花店街6号水务局416;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34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花店街6号水务局规划计划科416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
电话:0531-85879216;0531-81601566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水利部令第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第一款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第四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本辖区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和所属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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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水利部令第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第一款: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发生质量事故后,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原件或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可下载样本填写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docx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备案完结后存档 1
备案 对审定后的方案进行备案 2
受理 受理处理方案 2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503房间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备案前有什么手续
解答 需按照规定先行对方案进行审定
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如何上传电子版
解答 需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处理方案扫描件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花店街6号水务局规划计划科416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
    电话:0531-85879216;0531-81601566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花店街6号水务局办公室508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1601230;0531-816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