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地区经营)审批

基本编码:00013211400601

实施编码:1137010500420122104000132114006

事项版本:29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与蓝翔中路交叉口东南100米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四楼417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3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关于同意XXX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的批复.docx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关于同意xxx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的批复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与蓝翔中路交叉口东南100米四楼417室
电话:0531-5606703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 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县、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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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7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中央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直接报广电总局审批。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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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 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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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7号
具体规定内容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规划,确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负责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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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 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县、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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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所具备的人员、场所、资金、设施设备以及节目设置规划、运营规划符合《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的审批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主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主申请书(示例样表) .docx 主申请书(空白表格).docx
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申请书或同意上报的文件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其他部门申请书(示例样表).docx 其他部门申请书(空白表格).docx
播出机构的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播出机构的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示例样表) .docx 播出机构的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空白表格).docx
如电视频道实施高清播出,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须提供相关技术方案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技术方案(示例样表) .doc 技术方案(空白表格).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5
审查 审查申请人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10
决定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与蓝翔中路交叉口东南100米四楼417室
    电话:0531-56067038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与蓝翔中路交叉口东南100米四楼415室
    电话:0531-5606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