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基本编码:371024001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5MB2850500K4371024001001

事项版本:12418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天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西泺河路18号济南市天桥区政务服务大厅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西泺河路18号济南市天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综合受理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0531-8160128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光荣院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020年4月1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为集中供养对象,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老年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优惠服务。   有条件的光荣院在满足上述对象集中供养、优惠服务的需求外,可面向其他抚恤优待对象开展优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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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光荣院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020年4月1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二条 服务对象应当珍惜荣誉,遵守光荣院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光荣院和光荣院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服务对象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中止其集中供养和优惠、优待服务资格;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集中供养和优惠、优待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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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光荣院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020年4月1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应当由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或者由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提出申请。 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光荣院,光荣院初审后及时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光荣院根据其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安排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对象入院,并根据实际情况接收优待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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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为集中供养对象,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个人书面申请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9 纸质 A4纸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孤老集中供养书面申请.docx 孤老集中供养书面申请.docx
残疾军人证或其他优抚对象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残疾军人证.jpg 残疾军人证.jpg
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户口本.jpeg 户口本.jpeg
孤老情况证明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由村居或单位开具证明 孤老情况证明.docx 孤老情况证明.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上报 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应当由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或者由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提出申请。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光荣院。 10
审批 光荣院初审后及时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1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西泺河路18号济南市天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综合受理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0531-8160128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西泺河路18号济南市天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综合受理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0531-8160128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