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本编码:370834003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500420146724370834003001

事项版本:1242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天桥区统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无影山中路105-1号3楼301房间统计局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34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4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对办结时限无明确要求。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奖励告知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jntj.jinan.gov.cn/col/col窗口领取8公告送达90/index.html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发布令号(文号)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发布令号(文号)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申请表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在官方网站下载填写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示例样表).docx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空白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决定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2
审批 对奖励申请进行审批 10
申请 举报人提出申请 2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什么情况属于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举报有功?
解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报,经统计部门检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