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补领

基本编码:370709023003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201408N4370709023003

事项版本:12426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坛南街19号,纬北路派出所综合服务厅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补领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坛南街19号,纬北路派出所综合服务厅
电话:0531-5866376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 2018〕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第一款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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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 2018〕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第一款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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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 2018〕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第一款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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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 2018〕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第一款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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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微信图片_20230426175002.jpg 微信图片_20230426175002.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补领受理 0
办理 证件办理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64(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55(天桥区法院)、0531-58296565(济阳区法院)、0531-84863506(商河县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坛南街19号,纬北路派出所综合服务厅
    电话:0531-5866376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天桥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厅
    电话:0531-8508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