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县级权限)(注销)

基本编码:00011714100302

实施编码:11370105MB286631854000117141003

事项版本:22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213房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3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doc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网站下载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213房间
电话:0531-8587291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第一百条:……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按规定办理了拆除告知手续。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书 原件或复印件 1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查 审查由部门共享的文件 -
办结 对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使用登记注销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503房间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213房间
    电话:0531-85872918

投诉方式

  • 电话:0531-8587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