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基本编码:371033020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5MB2868321Y4371033020001

事项版本:1242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区域综合受理窗口33号、32号、34号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同意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改变用途的函.PDF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关于同意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改变用途的函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586755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七条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经批准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重新建设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七条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经批准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重新建设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1.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2.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组织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3.经批准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 4.重新建设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小于原有规模; 5.迁建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 6.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申请表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纸质 申请人自备 官网下载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申请表-示范文本.docx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申请表-空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1
审批 按规定出具意见 4
办结 出具审批意见,报领导审核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503房间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请问审批结果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解答 可至办理窗口自取或邮寄送达或下载电子版(需在网上申请时勾选 使用物流并填写邮寄送达地址)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586755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0531-8586755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
    电子邮箱:jntqxzspfwj@jn.shandong.cn